斗鸡之家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扫一扫,访问微社区

手机号码,快捷登录

查看: 1864447|回复: 14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郑重申明

[复制链接]

16

主题

129

帖子

1414

积分

斗鸡三段

Rank: 4Rank: 4Rank: 4Rank: 4

积分
1414

Medal No.1Medal No.2

QQ
楼主
发表于 2009-10-20 23:39:05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狂弟来澄清事实,在中原斗鸡论坛,的确有其人选用[我为斗鸡狂]的网名,从其的回贴技术水平,当知不是狂弟了,为免误会,特核实一下。用相同的网名注删不同的论坛好像并无犯错,但澄清不是我坛的网名原人就好。让全国鸡友知道,明白。

[ 本帖最后由 船老 于 2009-10-20 23:45 编辑 ]

点评

据兰香鸡鸡友告之,我为斗鸡狂前辈已年逾古稀……  发表于 2015-3-2 17:52
君几何?敢妄称狂弟(亦警记∶不知而不为而非无畏。可知“狂者”黄发、青丝,年之长幼?)  发表于 2015-2-27 17:14

16

主题

129

帖子

1414

积分

斗鸡三段

Rank: 4Rank: 4Rank: 4Rank: 4

积分
1414

Medal No.1Medal No.2

QQ
沙发
发表于 2009-10-21 09:01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王福荣 于 2009-10-21 08:44 发表
同一个网名的人很多 没必要大惊小怪的!

在有关的斗鸡论坛,不同于一般的论坛。因其有利益的交易可能,需要诚信为本,每人的网名其中隐含无形的信誉在内。事不关你当高高挂起,站着说话不腰痛。如果因误会网名的利益纠纷出现,再来论说,为时已晚,早说明白胜于晚澄清楚。[我为斗鸡狂]的郑重申明是有必要的。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手机版|中国斗鸡论坛_斗鸡之家 ( 鲁ICP备07500467号-5

GMT+8, 2024-5-3 01:54

鱼台盛佳互联网有限公司     鲁公网安备 37082702000125号        鲁ICP备07500467号-5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